關于命名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和公布復核結果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民政局:
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是建設法治鄉村的重要載體。近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全省各地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法治鄉村建設決策部署,緊密結合實際,精心組織,創新發展,扎實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有效增強了城鄉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素養,推動了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助推了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涌現出一大批先進單位。
為總結推廣各地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經驗,樹立先進典型,充分發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的示范引領作用,進一步推進基層依法治理,推動法治鄉村建設,根據省司法廳、省民政廳《關于開展第九批“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和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命名推薦工作的通知》(湘司發通〔2022〕14號)要求,經推薦、考核、媒體公示等程序,省司法廳、省民政廳決定命名長沙縣江背鎮金洲村等100個村(社區)為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
2021年,省司法廳、省民政廳組織開展了“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復核,在縣市區司法局、民政局自查,市州司法局、民政局復查的基礎上,省司法廳、省民政廳按照不低于總數10%的比例進行了實地督查。經嚴格審核并公示,決定對長沙縣黃花鎮黃花村等1024個村(社區),保留“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稱號。對因區劃調整等已不存在的衡陽縣溪江鄉洞源村等12個村(社區),注銷“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稱號。對不符合“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標準的53個村(社區),撤銷“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稱號。
希望獲得命名和保留稱號的單位再接再厲,積極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為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再創新業、再立新功。廣大農村和城市社區要向獲得命名的單位學習,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不斷深化群眾自治實踐,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深入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為法治湖南建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各地要加強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的督促指導,不斷鞏固創建工作成果,提升創建工作水平。
湖南省司法廳 湖南省民政廳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