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銷賣的是產品(服務也是產品),產品賣的是需求,需求賣的是價值,價值賣的是定位,定位賣的是差異化,差異化賣的是新理念,理念賣的是文化,文化賣的是品牌,品牌賣的是生活方式。
在創立品牌時,要研究消費者的生活形態、喜好、習慣,以顧客為導向,創新出新的理念及生活方式,讓消費者能夠認識、認知、認同、認購。
每一個品牌的成功就在于它所宣揚的一種生活方式,這種生活方式被消費者接受,或者說其引導了新的生活方式。消費者在產品中不僅看到的是功能的改進、科技的創新,還能夠與產品產生一種情感上的共鳴。
坐奔馳、開寶馬就代表著一種生活方式。而這種生活方式是由汽車的性能和質量以及品牌所代表的生活體驗和文化內涵決定的。
品牌會使消費者產生一種感覺,品牌代表了我!當品牌形象與自我形象一致起來時,品牌所傳達的生活態度和所代表的生活方式也輕易被人認可與接受。
現代意義的品牌,是指消費者和產品之間的全部體驗。它不僅僅包括物質的體驗,更包括精神的體驗。品牌向消費者傳遞一種生活方式,人們在消費某種產品時,被賦予一種象征性的意義,最終反映了人們的生活態度及生活觀念。同樣是牛仔,穿萬寶路牛仔,表示你是個有男子漢氣概的人;而穿李維斯牛仔,則表示你是個自由、反叛、有個性的人。同樣是化妝品,使用歐萊雅,表示你是個時尚、浪漫、奔放的人;而使用資生堂,則表示你是個追求藝術、魅力和完美的人。
讓消費者對品牌的依賴成為一種生活方式。當一切成為習慣時,消費者便成了真正的品牌信徒。